龙凤集团
龙凤集团

龙凤新天地勤假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1.1营运楼层执行倒班制工作时间:8:30-14:30;14:30-21:00(夏季) 8:30-14:30;14:30-21:00(冬季);办公区执行行政制工作时间:8:30-12:00;14:00-18:00,执行周末单休制度。

1.2员工不向上级请假,无故迟到3小时以上者,按旷工1天计算;(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旷工3天视为自动离职,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2.早读制度

2.1办公区执行每日早读制度,早读时间8:30-8:45,早读内容为《龙凤集团匠人精神二十条》。未经人力资源部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20元/次乐捐;早读朗读开始未到者即按迟到处理,予以商管群通报,按20元/次乐捐。

2.2因工作需要,如主持早会、巡场、营销活动、数据传输等特殊情形不能参加早读,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备人力资源部,未经报备无故不参加者,按20元/次乐捐。

3.打卡制度

3.1办公区行政班次员工执行上班打卡制,打卡时间按各岗位工作时间执行;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当日应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办理打卡系统录入。迟到、未打卡人员一周内3次以里按20元/次,3次以上每次50元/次,5次以上每次100元/次

3.2未打卡:因工作原因或个人原因未打卡,须在未打卡次日进行补签,补签须写明部门、姓名、未打卡时间、原因,并由人资部签字。

4.周末报休制度

4.1每周五下午17:00前,由部门负责考勤人员报送电子版报休表至人力资源部,周末单休标准为各部门应确保办公室至少有一名工作人员办公。

5.考勤排班制度

5.1考勤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公司各部门于每月月末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营运各部门报送下月排班表并严格执行,因工作原因有变动应提前1日报备人力资源部。

5.2值班制度

5.2.1公司经理及以上人员执行值班巡场制,全面负责值班期间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值班时间安排为中午12:00——14:00,下午18:00——20:00,每位责任人连续三天为一个值班周期,当班负责人在值班时段不得脱岗、饮酒、空岗,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岗,应及时联系其他负责人替岗。

5.2.2值班负责人应做好值班工作记录,每晚19:00——19:30组织当班人员进行巡店,以卖场卫生、员工状态为主,三天值班周期过后次日早9:00将值班日记交接给下一位值班负责人,并做好值班工作期间内工作情况交接。

5.2.3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排班并在上一值班周期前一日报备通知及值班人员联系方式发布商管群,值班人员因工作原因有变动应提前1日报备人力资源部。

二、假期制度

1.婚假

1.1凡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员工,可享受7天休假标准,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婚假期间,工资及奖金照发,超出以上标准按事假执行。

2.产假

2.1产假休假:年龄达到计划生育年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3个月的产假;二胎均执行以上标准;

2.1.1产假申请标:员工申请休产假,应提交结婚证、准生证并填写请假单,公司为了保护女员工权益,温馨提示女员工在确认怀孕后合理计划好工作与生活,按实际情况提前书面形式填写请假单。

2.1.2产假待遇:怀孕期间如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也可提前离岗,提前孕休按事假标准执行。注意营养及孕产期心情,做一个快乐健康的准妈妈。

2.1.3产假续假:产假到期3日内须持婴儿出生证明到人力资源部销假,逾期未报者按旷工处理;产假期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上岗者,经部门批准后,可续假1个月。续假期间按事假处理。

2.2陪产假:男员工配偶生育(一胎)给予7天带薪假期,在此期间工资照发,陪产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2.3哺乳期规定: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可享受上下午各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含路途往来时间),自婴儿满12个月,哺乳假到期。

3.丧假

3.1职工本人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丧假。

3.2在此期间工资及奖金照发。

4.病假

4.1员工因病假3天以上者须持医疗单位加盖公章证明,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到方可按病假计算。三天以内者,经部门经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三天以上者,须经部门经理—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签字—人力资源副总签字审核,并报备人力资源部。

4.2销假:须本人在到岗当日到人力资源部销假。

5.事假

5.1员工请事假须提前申请《请假审批单》;

5.1.1事假连续三天(含三天以内)者,由部门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批;

5.1.2事假连续三天以上者,由部门经理—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签字—人力资源副总签字审核,并报备人力资源部。

5.2事假到期:3天内未续假的,视为自动离职;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请书面形式《请假审批单》续假的,须电话形式报备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