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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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新天地私收银管理制度



为确保龙凤新天地商场所售商品的品质、规范品牌供应商的商业行为,本着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的原则,龙凤新天地对各品牌经营商品定期进行抽查,(以合同签约经营品牌品类为标准)坚决杜绝品牌厅里私自增加品牌、品类,或贴牌现象的发生,如有违规和以上现象发生:

1、处以该品牌供应商5000元罚金,并要求立即停止其商业行为,由此产生的消费者投诉及后续问题由本品牌供应商自行承担。

2、再次发生类似现象,商场立刻封柜,扣除保证金并处罚2万元 罚金,并视为自动解除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消费者投诉及后问题由品牌供应商自行承担。

3、针对厅内私收银现象一经发现,处以私收银金额的10倍罚金扣除保证金,再次发现以上现象扣除保证金并处罚金2万元,视为自动解除合同。